纳米科学与技术理学学士

课程简介

  • 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4,最长修业期限为7年。

  • 授课语言

    英文/中文

  • 课程介绍

    纳米科学与技术是一门是新兴交叉学科,它结合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与信息科学等基础学科,研究介乎微观到宏观尺度的物质,广泛应用于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学、先进制造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了满足新兴产业发展在纳米科学与技术方面的需求,创新工程学院开办「纳米科学与技术理学学士学位课程」,通过模块化课程设计,充分利用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的顶级师资与科研平台,培养掌握扎实理学基础、具备纳米科学与技术创新思维,能适应未来产业竞争与科研挑战的交叉复合型人才。

     

    课程特色:

    1. 模组化课程设计:课程涵盖基础、核心到跨学科拓展的科目,系统夯实物理、化学等核心理学基础,并紧密结合人工智能、半导体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开设纳米材料合成、微纳器件设计、纳米生物医学等特色核心课程,提供纳米能源技术、AI材料计算等前沿交叉选修模组。

    2. 顶尖师资与科研平台: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汇聚全球顶尖学者,具备交叉学科研究背景和产业化经验。依托科研平台开设创新科研探究科目,引导学生参加照明与显示技术、纳米靶向药物、光子晶片、新能源等重大产学研项目。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学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及格完成该学位课程学习计划的要求*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 2017/2018学年起入读本科生的累计平均积点需逹到 2.0或以上才能毕业。

    本课程简介只适用2026/2027学年起入读的学生。

    ^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均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


学习计划

一、 学术领域:物理科学

二、 课程一般期限:四年

三、 授课语言:英文/中文

四、 报读条件:根据第10/2017号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五、毕业要求:完成课程所需的学分为135学分。

 

表一 

学科单元/科目

种类

面授学时

学分

大学微积分I

必修

45

3

大学微积分II

必修

45

3

概率与统计

必修

45

3

计算机程序设计

必修

45

3

人工智能导论

必修

30

2

物理I

必修

45

3

物理II

必修

45

3

专业道德与沟通技巧

必修

15

1

毕业设计

必修

12

无机与分析化学

必修

45

3

有机化学基础

必修

45

3

物理化学I

必修

45

3

物理化学II

必修

45

3

综合化学实验I

必修

45

3

综合化学实验II

必修

45

3

微纳制造原理与技术

必修

45

3

固体物理学

必修

45

3

纳米光子学

必修

45

3

材料科学基础

必修

45

3

纳米化学

必修

45

3

纳米材料表征原理与技术

必修

45

3

纳米能源化学

必修

45

3

纳米专题实验I

必修

45

3

纳米专题实验II

必修

45

3

计算化学与计算材料学导论

必修

45

3

科研设计与论文撰写

必修

45

3


表二

学科单元/科目

种类

面授学时

学分

学生须修读下列四门选修学科单元/科目,以取得12学分:

薄膜物理

选修

45

3

超分子纳米系统

选修

45

3

电化学原理与新能源技术

选修

45

3

光化学原理与应用

选修

45

3

纳米催化导论

选修

45

3

人工智能与纳米科学

选修

45

3

纳米科技专题

选修

45

3

创新科研探究I

选修

3

创新科研探究II

选修

3

学生须修读下列门选修学科单元/科目,以取得6学分:

线性代数

选修

45

3

光电材料原理与技术

选修

45

3

照明与显示技术导论

选修

45

3

柔性电子技术

选修

45

3

智能微纳材料

选修

45

3

环境修复纳米材料

选修

45

3

生物化学基础

选修

45

3

生物材料与纳米医学基础

选修

45

3

纳米诊疗前沿

选修

45

3


表三

学科单元/科目

种类

面授学时

学分

英文*

必修

180

12

AI-MUST

必修

30

2

中文阅读与写作

必修

45

3

中西文化通论

必修

45

3

科技大师讲座

必修

30

2

演讲与辩论技巧

必修

45

3

大学生活

必修

15

1

宪法与基本法概论

必修

15

1

体育与竞技

必修

30

2

通识教育选修科目**

必修

60

4


*学生须按所属学术单位的规定修读有关英文科目,而有关科目表将由该大学予以公布。

** 学生须按所属学术单位的规定选读指定范畴的通识教育选修科目,而有关科目表将由该大学予以公布。

#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均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


学习要求

完成课程所需的学分为135学分,其分配如下: (一)表一的必修学科单元∕科目占84学分; (二)表二的选修学科单元∕科目占18学分; (三)表三的必修学科单元∕科目占33学分。 学生不能重复修读已完成的学科单元/科目,但经大学批准,且所修学科单元/科目的学分不重复累计入完成课程总学分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