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学位教育目标

 

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的教育目标如下:

1.毕业生将成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或相关领域的卓越领导者。

2.毕业生将成为具有远见卓识的成功学者或创新人才。

3.毕业生将成为兢兢业业的教育工作者。

 

学位教育成果

 

在毕业时,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毕业生必须能够:

1.进行原创研究,能够独立地解决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某一特定主题的重要问题,从而促进知识的进步。

2.分析和阐述研究文献所述现有成果的科学进展和局限性。

3.展示对某一特定环境科学与工程主题的深入了解,具有与之相关主题的广泛知识。

4.有效地交流科研成果。

5.在科研、教学和专业服务的职业生涯中,维护道德规范和学术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