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士

课程简介

  • 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4,最长修业期限为7年。

  • 授课方式

    面授课程

  • 授课语言

    中文/英文

  • 课程介绍

    本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全面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并且具有优秀实践应用能力的创新应用型专业人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课程的设立,可以为培养该领域人才提供课程支持,可为澳门地区培养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技术人才。同时,粤港澳大湾区概念的提出以及国家对澳门的大力支持,也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士毕业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可以预见,未来本澳及国家对环境领域的人才需求将持续增加。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学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及格完成该学位课程学习计划的要求*,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 2017/2018学年起入读本科生的累计平均积点需逹到 2.0或以上才能毕业。

    # 本课程简介只适用2024/2025学年起入读的学生。

    ^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均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

学习计划

表一

学科单元/科目

种类

面授学时

学分

大学微积分I

必修

45

3

大学微积分II

必修

45

3

概率与统计

必修

45

3

计算器程序设计

必修

45

3

物理I

必修

45

3

物理II

必修

45

3

生物学

必修

45

3

传感器和仪器导论

必修

45

3

综合工程实践

必修

45

3

创业简介

必修

30

2

创新产品与服务设计

必修

30

2

人工智能导论

必修

30

2

毕业设计

必修

-

12

流体力学

必修

45

3

无机化学

必修

45

3

分析化学

必修

45

3

分析化学实验

必修

15

1

有机化学

必修

45

3

有机化学实验

必修

15

1

环境工程原理

必修

45

3

环境监测和分析

必修

45

3

环境监测和分析实验

必修

45

3

水污染控制工程

必修

45

3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必修

45

3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

必修

45

3

环境影响评价

必修

45

3

科研设计与论文撰写

必修

30

2

专业道德与沟通技巧

必修

15

1


表二

学科单元/科目

种类

面授学时

学分

生态水利工程

选修

30

2

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

选修

30

2

环境化学

选修

45

3

环境毒理学

选修

45

3

环境微生物学

选修

45

3

气候变化及应对

选修

45

3

环境遥感基础

选修

45

3

能源与环境

选修

45

3

产业生态学

选修

45

3

环境大数据分析

选修

30

2

环境与健康

选修

45

3

环境创新工程及案例

选修

30

2

智慧环境专题

选修

30

2

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专题

选修

30

2

科学研究创新实践

选修

30

2

实习

选修

320

3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题   I

选修

45

3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题   II

选修

45

3


表三

学科单元/科目

种类

面授学时

学分

英文I

必修

45

3

英文II

必修

45

3

英文III

必修

45

3

英文IV

必修

45

3

中文阅读与写作

必修

45

3

中西文化通论

必修

45

3

科技大师讲座

必修

30

2

演讲与辩论技巧

必修

45

3

大学生活

必修

15

1

宪法与基本法概论

必修

15

1

体育与竞技

必修

30

2


社会科学

政治学概论

选修

30

2

社会学

选修

30

2

心理学导论

选修

30

2

国际关系概论

选修

30

2

公共行政

选修

30

2

澳门历史

选修

30

2

中国历史

选修

30

2

哲学导论

选修

30

2

国际时事

选修

30

2

社会科学专题

选修

30

2


人文艺术

电影赏析

选修

30

2

中国近现代文学作品选读

选修

30

2

诗词欣赏

选修

30

2

世界文学名著选读

选修

30

2

音乐欣赏

选修

30

2

美术作品欣赏

选修

30

2

文化艺术素养

选修

30

2

世界文化遗产

选修

30

2

语言专题

选修

30

2

人文艺术专题

选修

30

2

*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均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

学习要求

完成课程所需的学分为138学分,其分配如下: (一) 修读表一所载的必修学科单元/科目,取得83学分。 (二) 修读表二所载的选修学科单元/科目,取得24学分。 (三) 修读表三所载的学科单元/科目,取得31学分,其中: 1) 修读必修学科单元/科目,取得27学分; 2) 修读社会科学范畴的选修学科单元/科目,取得2学分; 3) 修读人文艺术范畴的选修学科单元/科目,取得2学分; 学生不能重复修读已完成的学科单元/科目,但经大学批准,且所修学科单元/科目的学分不重复累计入完成课程总学分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