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科學與工程學士

課程簡介

  • 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4,最長修業期限為7年。

  • 授課方式

    面授課程

  • 授課語言

    中文/英文

  • 課程介紹

    本課程的目的是培養全面掌握環境科學與工程及其相關專業的基礎知識並且具有優秀實踐應用能力的創新應用型專業人才。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士學位課程的設立,可以為培養該領域人才提供課程支援,可為澳門地區培養環境科學與工程領域的技術人才。同時,粵港澳大灣區概念的提出以及國家對澳門的大力支持,也為環境科學與工程學士畢業生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可以預見,未來本澳及國家對環境領域的人才需求將持續增加。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學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及格完成該學位課程學習計劃的要求*,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 2017/2018學年起入讀本科生的累計平均積點需逹到 2.0或以上才能畢業。

    # 本課程簡介只適用2024/2025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均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

學分

大學微積分I

必修

45

3

大學微積分II

必修

45

3

概率與統計

必修

45

3

計算機程序設計

必修

45

3

物理I

必修

45

3

物理II

必修

45

3

生物學

必修

45

3

傳感器和儀器導論

必修

45

3

綜合工程實踐

必修

45

3

創業簡介

必修

30

2

創新產品與服務設計

必修

30

2

人工智能導論

必修

30

2

畢業設計

必修

-

12

流體力學

必修

45

3

無機化學

必修

45

3

分析化學

必修

45

3

分析化學實驗

必修

15

1

有機化學

必修

45

3

有機化學實驗

必修

15

1

環境工程原理

必修

45

3

環境監測和分析

必修

45

3

環境監測和分析實驗

必修

45

3

水污染控制工程

必修

45

3

大氣污染控制工程

必修

45

3

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

必修

45

3

環境影響評價

必修

45

3

科研設計與論文撰寫

必修

30

2

專業道德與溝通技巧

必修

15

1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生態水利工程

選修

30

2

土壤污染控制與修復工程

選修

30

2

環境化學

選修

45

3

環境毒理學

選修

45

3

環境微生物學

選修

45

3

氣候變化及應對

選修

45

3

環境遙感基礎

選修

45

3

能源與環境

選修

45

3

產業生態學

選修

45

3

環境大數據分析

選修

30

2

環境與健康

選修

45

3

環境創新工程及案例

選修

30

2

智慧環境專題

選修

30

2

生態文明與可持續發展專題

選修

30

2

科學研究創新實踐

選修

30

2

實習

選修

320

3

環境科學與工程專題 I

選修

45

3

環境科學與工程專題 II

選修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

學分

英文I

必修

45

3

英文II

必修

45

3

英文III

必修

45

3

英文IV

必修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必修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必修

45

3

科技大師講座

必修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必修

45

3

大學生活

必修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必修

15

1

體育與競技

必修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選修

30

2

心理學導論

選修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選修

30

2

公共行政

選修

30

2

澳門歷史

選修

30

2

中國歷史

選修

30

2

哲學導論

選修

30

2

國際時事

選修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選修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選修

30

2

詩詞欣賞

選修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選修

30

2

音樂欣賞

選修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選修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選修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選修

30

2

語言專題

選修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選修

30

2

*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均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

學習要求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8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表一所載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83學分。 (二)修讀表二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4學分。 (三)修讀表三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1學分,其中: 1) 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7學分; 2) 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 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